2018年6月21日,通海县接到《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玉督转〔2018〕13-1号),反映“玉溪市通海县东大街55号小区院内甲子非尘(音译)、醉爱酒吧,2家酒吧24小时营业产生的噪音扰民严重,该情况已由业主联名信件反映,但经投诉人查询还未寄到,该情况向街道、住建部门、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希望督查组帮助解决。”2018年6月22日,又接到《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玉督转〔2018〕14-1号),反映“通海县东大街55号居民小区内甲子浮诚酒吧,油烟、油污、噪声扰民,给小区内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通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处理工作组。工作组集中精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排查。根据核查,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1.秀山街道、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广体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组于2018年6月21日11时责令甲子酒吧停业整改,拆除三楼露台两个音响和油烟净化设备附加的风机。同时要求业主对餐饮加工间另择地点开展经营,对油烟、油污等按规范进行处理。当日17时,经现场核查,酒吧三楼的两个音响和油烟净化设备附加的风机已拆除。 2.醉爱酒吧因未取得相关证照,通海县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6月21日对其依法查封,并出具查封决定书(通市监查决【2018】69号),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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