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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230046)办理情况


来源:通海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8-06-29 16:57 点击率:8打印】【关闭

2018624日,我县接到《玉溪市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单》(玉督转〔201816-3号)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各相关部门迅速联动,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查看,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整改结果如下:

1.组织约谈。2018624日,杨广镇纪委对杨某进行约谈,告诫其作为村组干部,行使的是公权力,不能妄议中央和上级部门,要起好表率,带好头。

2.对兴义村雨水、生活污水汇入流经村内的大桥沟(农灌沟)内,流向杞麓湖的问题,我县已制定百村示范、千村整治项目规划,正抓紧推进一水两污项目,实现村落污水全处理。目前已督促大桥沟的县镇村河长和村组干部加强河道日常监管,健全巡护长效机制,保证大桥沟日常保洁到位。

3. 对杨某未在限期内恢复林地原状的问题,杨广镇人民政府于2018624日再次向杨某下达了《限期恢复植被通知书》,督促杨某于2018930日前,将其擅自改变用途的兴义村六组雨美底林地按要求种树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