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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300005)办理情况


来源:通海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8-07-03 10:54 点击率:0打印】【关闭

    201871日,我县接到《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玉督转〔201823-2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处理工作组,相关部门迅速联动,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内容为:玉溪市通海县河西镇甸心七组进村路口的不知名钢钉厂,不分日夜的生产,噪音扰民。根据核查,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整改情况如下:

  1.责令停产。71日,通海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未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通环责改字〔201808号,责令该企业圆钉生产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2.采取断电措施。云南通海双丰工贸有限公司主动申请停电进行整改,河西镇政府于7115时协调供电公司对云南通海双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用电进行断电处理。

  3.制定《云南通海双丰工贸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方案》,限期于2018730日前依法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