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我省把边督边改、责任追究作为配合好“回头看”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投诉转办件责任追究力度。 截至6月23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单位11个,其中:检查8个、通报3个;问责个人204人(207人次,有3人同时受到两种问责),其中:通报65人次、诫勉90人次、组织处理13人、党纪处分26人、政务处分11人、刑事拘留2人。其他处理方式456人,其中:提醒谈话304人、批评教育63人、责令作出检查71人、其他18人。(云南日报记者 胡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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