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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以来,县委编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各项工作。
1.持续取消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为政府“瘦身”,为企业“松绑”。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和调整工作。2018年,我县共承接行政许可106项、取消行政许可15项、调整行政许可73项、拆分行政许可12项、合并行政许可11项。通海县行政许可目录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67项,涉及24个部门。
2.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杜绝变相审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规范完善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布,将不该有的权利挡在清单之外。重新梳理审核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职权和责任事项,规范完善县乡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2018年5月,根据市政府审改办安排,对全县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职权进行清理调整规范。调整前县级部门行政职权为5659项,责任事项46718项,追责情形43599项,调整后行政职权为5671项,责任事项46677项,追责情形43750项。
调整前乡镇街道行政职权为516项,责任事项2536项,追责情形2988项,调整后行政职权为571项,责任事项2797项,追责情形3295项。
3.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求做到便民利民。编制行政许可事项简版办事指南234份、完整版办事指南214份和业务手册199份,公共服务指南 239份。让办事群众提前知晓办事部门、办理时间、需要材料、办事流程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只跑一次,尽快办完。
4.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照国务院、省、市政府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的文件,逐项审核政府部门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经与有关部门反复核实,通海县审改办汇总形成了《通海县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涉及13家单位,共计85项。
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凡是缺乏法定设立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凡是清理后保留或新设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纳入清单管理;凡是政府部门主管和举办的中介服务机构,一律脱钩改制,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5.严格落实“减证便民”,努力做到利民便民。由县政府办转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并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根据文件内容将要求取消的证明材料取消,要求保留的保留,以文件内容为标准向当事人索要或开具证明材料。涉及决定取消各行业系统在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向当事人索要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356项,保留基层开具的证明材料6项,保留各行业系统在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向当事人索要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166项,将50项证照凭证作为全省通用的基本证照凭证。
(通海县委编办 杨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