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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17〕71号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海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办、局:
《通海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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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8日
通海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和谐稳定。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总局“四有两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要求,依据《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玉溪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制定《通海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工作回顾
“十二五”以来,全县食药监管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局市局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融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打造卫生县城、建设平安通海的重大机遇,继续深化改革,严格工作监管,推进社会共治,连续多年保持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良好局面。
1.监管体制改革有序推进。2015年,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通海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机构和职责,建立统一的大市场监管机构的要求,设置了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9个乡镇(街道)设立了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分别选聘了协管员、信息员,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延伸了监管触角,夯实了安全监管“网底”,强化了基层监管力量。
2.监管能力显著增强。一是技术监管能力继续提高,食品药品检验工作顺利开展。新建了通海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配备仪器设备100余台,全面实施了电脑程序管理,进一步健全了实验室系统化管理制度;二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提升工程均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是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截止2016年底,全县共有8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350家食品经营流通户、819家餐饮服务单位、191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及148家药品流通企业、351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食品药品企业总数达2940家,比2013年的1655家增加1285家,增长77.6%。“十二五”期间,全县完成食品药品企业日常检查1.25万余次,开展专项整治150余个,完成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600余批次,查处案件180件,罚没款100余万元。
3.综合性工作全面发展。一是全力推动社会共治,加强法制宣传。以舆论宣传为抓手,及时通过报纸、门户网站、微信等方式向公众公开相关行政法规、刑事法规、司法解释等,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氛围,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十二五”期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5次、“药品安全月”活动5次、“食品药品安全进校园”5次,参加有关部门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制作公益广告5期,在门户网站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500多条,普法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的“五进”活动深入广泛开展。二是妥善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及时做好事后调查取证及查处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严把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关。根据新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制度,修订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并按程序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公示。四是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四品一械”常用的18部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列明权力和责任设定依据,汇总形成县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行政职权6类,共计29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683项,“追责情形”共计2992项。五是继续加大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力度。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报告数367份,上报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数808份,居全市前列。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食品药品安全的风险高发期和凸显期的特征仍然存在。“四品一械”产业基础薄弱,监管难度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呈现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乡镇、街道监管机制体制还不完善,监管能力亟待提高;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困难和问题,给监管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期,是我县闯出一条跨越发展的新路子,在全市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成宜居生态文明幸福魅力之城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这给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新机遇、拓展了新空间,同时也提出了新要求、增加了新难度。
1.“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顶层设计日益清晰、工作思路和要求日益明确、有关配套制度和安排日益完善,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出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制保障,增加了更加强劲的发展动力。同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四个最严”等要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面临繁重而艰巨的任务。
2.人民生活水平和文明素质不断提高,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也提出了更高期盼。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文明素质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自觉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大幅提升,社会第三方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日趋明显,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与此同时,人们的饮食用药需求也正在经历从量到质的深刻变化,“吃得饱饭、吃得着药”正迅速转变为“饭要安全营养、药要安全有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更高的期待,对食品药品安全不断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影响力巨大而又刻不容缓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3.经济发展新常态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拓展了新空间,也提出了更多的需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将推动一大批监管新技术、新装备的综合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的广泛运用,形成“制度+科技”“传统+创新”的监管模式和社会共治格局,从而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智能化、高效化拓展了空间,也为不断提高日常监管的频次和扩宽覆盖水平提供了可能。同时,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应用,订制化生产、网络化销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品的快速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将面临许多新领域、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从而对工作方式方法、技术手段、人员素质等提出新的需求。
4.监管体制机制的改革调整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职能职责,也加重了监管任务。“十二五”期间,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大力度的改革,初步形成了较为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的稳定发展。但由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持续攀升、监管难度不断加大、需求快速增长,监管部门责任重大。特别是我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监管系统性、独立性、专业性难以得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仍然任重而道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健全治理体系、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为推进通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为民监管。必须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基本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饮食用药安全需要,努力做到群众满意、社会认可,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改革创新、科学监管。必须把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条件,全面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新技术在监管领域的应用,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改进监管方法,努力提高科学监管效能。
3.强化责任、依法监管。必须把建立权责统一的安全责任体系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政同责机制,强化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对食品药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全程监管。
4.加强基层、夯实基础。必须把健全基层监管体系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健全完善的监管网络体系。
5.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必须把防控安全风险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任务,强化源头治理和关口前移,加强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6.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必须把社会参与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力量,强化县政府的主导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全面完善,适应新体制的工作机制基本完善;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科学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得到完善和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得到大的提升;安全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治理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0年,实现以下具体发展目标:
——安全形势持续向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药品安全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全程可追溯水平显著提升。推进“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互联网+农业”建设,强化各类基础数据库、追溯系统建设,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打造“智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高风险食品、大宗农产品、药品的全程可追溯。
——技术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加强我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础设施投入,基层监管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70%,使基层监管所具备快速筛查能力。
——食品药品抽检覆盖率显著提升。全县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4份/千人·年,食品抽检信息100%公布;药品监督抽验不低于600批次/年,基本药物、高风险药品监督抽验全覆盖。
——执法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各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0%,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以及监管执法个人终端实现互联互通。
三、“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
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制度标准体系、执法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化监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应急管理体系、诚信体系、监管人才支撑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十大体系”和食品药品制度标准建设工程、执法规范化工程、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程、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信息化工程、监测评价能力提升工程、应急反应能力提升工程、人才发展工程、社会共治工程“九大工程”建设,推进食品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属地责任。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考核体系中,增加考核权重,发挥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及导向作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重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坚持“四有两责”,确保监管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经费落实保障到位。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源头治理、标准制定、风险防控、日常监管、行刑衔接、信用建设、联合惩戒等方面,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健全“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程监管的责任链条,改变监管的碎片化,推进精准监管。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药品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要求生产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药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企业自查自检制度,强化全员、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落实并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严厉处罚,提高其违法成本。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负责人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制度标准体系
1.加大标准规范执行力度。推进通海特色食品、民俗食品地方标准立项工作,完善标准体系。推动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制定和执行严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督促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2.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相关规章,加快“立、改、废”进度,重点制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意见、食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实施意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等一批配套制度文件。修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行业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责任保险制度和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制度,形成有效衔接的食品药品安全制度体系。
专栏1 食品药品安全制度标准建设工程 |
1.协助企业做好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制定、修订;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2.医疗机构制剂标准提升项目,开展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再评价工作。 3.鼓励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制定和执行严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4.“三品一标”认证项目。有效期内认证登记“三品一标”产品保持80个以上。力争“十三五”期间,新增“三品一标”产品数10个以上。 |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执法体系
1.统一规范行政执法。统一和规范食品药品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标准,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抽检、投诉举报、重大活动保障等规范化操作规程(SOP),建成一体化、标准化执法操作规程体系。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证据管理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案件法治审查制度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2.严格执法稽查机制。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建立食品药品整治新常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执法部门执法办案工作实施监督考评。县级执法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要继续推行网格化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排查、报告和快速处置安全隐患。建立行政处罚案件主办执法人员负责制度,试行主办执法人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3.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我县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建设,确保有关职责任务有机构承担。完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检验、鉴定和评估工作规范,建立行刑证据互认、证据转换工作机制,提高刑事责任追究效率,使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严惩重处常态化。
4.提升执法装备水平。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保证监管基本需要,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04号),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基本装备类、取证工具类、快速检验类、特殊应急类四类装备建设,提升基层和一线执法装备水平及监管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现场监管技术装备建设,实现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样品抽检、行政处罚等远程电子化监管。强化基层快检能力建设,配齐基本快检设备,将快检试剂、耗材、人员工资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快速检测装备水平,实现日常监管快速筛查,排除风险隐患。
专栏2 食品药品安全执法规范化工程 |
1.加强县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建设。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项目。按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要求,根据轻重缓急,重点加强县级监管机构及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基本装备类、取证工具类、快速检验类、特殊应急类四类装备建设,到“十三五”末,基层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5%以上。 3.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到“十三五”末,业务用房达标率达到80%。 |
专栏3 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程 |
1.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 (1)开展粮食重金属污染专项治理。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摸清土壤污染分布情况,退耕、修复、保护并举,开展污染耕地分级分类治理。积极预防生物毒素等风险发生。全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2)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制假售假、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食品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有关食品仓储、物流企业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开展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专项整治。 (3)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全县星级景区整治。 (4)食品生产企业周边污染源排查和环境执法行动。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CGB14881—2013)开展检查。 (5)宗教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节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宗教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及各清真寺开办的经文学校(班)重点抓好公共食堂食品采购、食品运输、食品存储、食品加工等关键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食品安全工作有关制度。 (6)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外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质量不合格、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民族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对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和清真食品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向清真食品企业宣传、讲解有关清真食品的知识,宣传清真食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3.“餐桌污染”源头治理。深入排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私屠滥宰窝点,严打畜禽肉类注水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改变适应症、扩大使用范围等违法行为。 4.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投诉举报、监督抽验、日常监管、案件查办、监测评价等综合分析,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深入实施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中药材市场、农村地区药品安全等专项检查,严惩重处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众用药安全。 5.化妆品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抽验,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整治化妆品生产环节、经营环节、使用环节,将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
(四)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1.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及检验检测项目建设,建立县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自检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
2.加强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配备。一是实现我县食品快检车配备到位。二是2016、2017年争取我县标准化检验室仪器设备配备到位。三是利用上级资金,为9个乡镇监管所配置食品安全保障快速检测箱、农残留检测箱,能够现场快速检测农药残留、甲醛、吊白块等9种常规项目,实现基层快检网络全覆盖。
专栏4 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
1.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全面完成通海县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项目建设,推进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依托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所技术、资源优势,综合技术实力和水平全面提升,食品检验能力大幅提高,县级食品检验能力达到90%以上。加强我县食品检验检测基础设施投入,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提升项目。到2017年,按照云卫疾控发〔2017〕30号《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设备和能力达标工作方案》,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完成达标验收,检测设备达到规定的53种69台件,具备生活饮用水42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和69项食品安全检测项目。 3.基层快速检测项目。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备食品流动检测车,保障每个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有快检室,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完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设施设备,满足农、畜、水产品检测需求。提升粮油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
3.提升审评审批能力。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取消、下放、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上下衔接工作。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审评审批体系,优化审评认证效率和质量,推进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审评认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实施审评审批专家培养计划,培养审评认证专业人才。建立审评认证检查缺陷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对缺陷项目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产生原因进行溯源追查,预防潜在生产风险的发生。
(五)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
1.推进信息公开。建立监管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日常监督检查、信用等级评定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实现对投诉举报信息的统一登记、分流和交办、转办、快速查询以及实时跟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采取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方式,解疑释惑,畅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传播渠道。
2.建设食品药品溯源管理系统。以“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控、责任可查”为目标,建立“通海县食品药品安全电子信息监管系统”,实现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各环节的电子监管;完成监管部门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交互式管理;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信息服务网的建立;完成食品药品目录的统一确立和信用分类管理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对各个环节进行动态、统一、规范化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
专栏5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工程 |
1.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基础设备及网络连接项目。建设县、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纵向专网和覆盖县、辐射乡镇(街道)的突发事件直报系统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检(监)测网络。 2.乡镇智能执法终端配备。每个乡镇监管所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携行设备,对“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动态监管,实现监管触手真正延伸到基层。 |
(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1.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整合全县食品药品检验资源,统筹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任务,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分析,统一结果运用。加大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力度,保证抽检监测范围和样本量,覆盖“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过程,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提供依据。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全链条、全方位的安全风险监控网,实现信息互通。
2.提升药械安全性监测评价能力。完善药械安全性监测评价体系,加快我县监测评价机构和能力建设,形成全覆盖的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针对新药、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搭建哨点监测平台,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药物滥用和化妆品安全监测平台,拓宽监测范围、完善监测网络,提高风险识别、风险数据分析和利用能力。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县级覆盖率达100%,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50份/百万人。
专栏6 监测评价能力提升工程 |
1.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项目。推进我县监测、评价、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监测评价机构建设,满足日常监测报告、分析评价、调查核实、培训教育、投诉接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 2.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建设,监测哨点覆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部分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团体,实现信息渠道畅通。 3.食源性疾病综合监测项目。重点建设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和防控能力。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建立覆盖全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到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逐步延伸到所有行政村,监测点覆盖县,监测样品覆盖我县主要食品种类,监测环节覆盖整个食品产业链,监测指标覆盖常见污染物,监测样品数量按照每年5%的比例逐年增加。哨点医院增加到2个,布点更加具有代表性;县级疾控中心、县级医院等监测机构实现规范化建设。 5.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实验站建设项目。在完成建设并通过“双认证”考核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当中,选择1个具有较强技术水平和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检测机构,建设成为区域性风险监测评估试验站。 6.粮食安全风险监测网点建设。推进县内粮食安全监测网点布局,形成我县网络建设体系。 |
(七)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1.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县、乡食品药品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及时修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协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应急保障机制,落实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物资装备、应急经费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协调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总结评估机制,对突发事件应对、应急演练等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效果、持续改进工作。
2.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移动网络等媒介食品药品安全有关信息的监测,及时对敏感热点舆情信息进行搜集分析研判,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发布预警信息。
3.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网络直报制度。构建覆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医院、开办食堂等集体用餐场所的企事业单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网络,建立重大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制度,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快速报告。
专栏7 应急反应能力提升工程 |
1.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项目。以监管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相关专家等为主,组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加强应急装备配置,适应本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2.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功能完备、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覆盖县,辐射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网络。 3.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到“十三五”末,舆情监测网络县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60%以上。 4.应急演练项目。建设食品药品突发事件案例库,加大案例剖析式培训力度。分级分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监管人员的组织协调及协同应急等能力。 5.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建成食品药品应急指挥中心,配备应急车辆、通信平台、应急装备,形成我县应急网络指挥体系。 |
(八)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
1.完善信用收集公开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征信系统,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对生产经营实行动态评价,确保记录的信用信息规范、准确、完整和及时。推进信用信息各部门机构间共享,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定期向社会通报企业诚信经营情况,进一步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
2.建立激励惩戒机制。建立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招标采购等挂钩的食品药品安全激励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在大中小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和配送单位、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批发商和销售企业等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九)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才支撑体系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年龄结构,充实和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及医学、法学等专业行政监管力量,使之能够与监管职责相匹配。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发挥远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作用,鼓励行政执法队伍提升专业水平。探索建立并实施检查办案津贴、基层监管人员岗位补贴和检验检测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防护津贴制度。
2.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完善各类专业人才准入、培训、考评激励、职称晋升等制度,建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创新机制。有计划地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实验室管理人才和检验检测技术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人才队伍总体水平,实现人才总量稳步增长、规模不断壮大、结构逐步优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3.加强专家咨询队伍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智库”建设,成立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组建咨询专家库,细化专家专业分类,组建若干专家组,开展咨询服务支持,提高监管决策科学性和权威性。
4.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营造企业家创业创新的政策环境,强化企业家队伍培养的多元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家引导企业优化升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
专栏8 食品药品安全人才发展工程 |
1.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项目。加强急需紧缺技术监督专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引进创新型、复合型、技能型检验检测人才,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外聘机制,拓展专业技术职务上升通道。 2.分级分类全员培训项目。全面推行各类监管人员任职职业化培训;重点对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实施分级培训;对各级监管机构主管负责人实施调训;培养专兼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食品药品安全远程教育培训系统。 |
(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1.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交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及手机移动APP等新兴传播载体,构建立体式、多维度的新闻宣传工作格局。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宣传普及,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安全用药月”,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进”等重大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2.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完善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网络,拓展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实现快速受理、高效处置。鼓励社会公众及行业内部人士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依法奖励、保护举报人。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壮大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
3.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支持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协会组织、行业商会建立健全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推进自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促进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在行政许可服务、食品药品检验、合规性检查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第三方机构健康发展,促进协同共治。
专栏9 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工程 |
1.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和风险防控机制。 2.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立体化科普宣传项目。创新科普宣传形式,搭建科普宣传平台,整合资源,拓展渠道,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库,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青少年教育项目,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六进”活动。 3.助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项目。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市场监管、政府服务作用,激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创造活力。坚持产管并重,加强对食品工业园区以及有关企业的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同时,增强有效供给。 |
四、保障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政同责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要对属地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细化分解规划任务,合理确定有关部门建设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科学划分监管事权与支出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重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项目建设经费投入,确保建设资金到位,特别不能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占用,开展其它工作。同时要严格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管,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合规。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资金投入。
(三)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发挥本规划对“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作用,加强与有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强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县直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加强政策之间的衔接协调,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
(四)严格督查评估。将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下级政府、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