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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通海县审计局委托玉溪楷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7年5月至7月,对通海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决算及投资绩效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农种植〔2013〕43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批准建设,建设面积3 229亩,建设内容是新建沟渠12件5 796米、农耕路8条3 488米、配方肥推广应用3 229亩,建设地点位于河西镇戴文村、河西村;高大乡代办村、路南村、高大村;计划总投资278.41万元,其中:国家补助242.175万元,其它资金(州县配套及农户自筹)36.235万元。建设期限为2013年9月-2014年4月。该项目分为五个标段,一、二、三、四标段为新建排灌沟渠和农耕路建设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五标段为配方肥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单位。实际建设完成了新建排灌沟渠11条5.40425公里,农耕路9条4.07795公里,采购和发放配方肥73.76吨。
该项目截止2017年5月31日,本工程到位资金290.94万元,支出260.13万元,资金余额30.81万元;应付未付款29.51万元。
项目送审投资292.96万元,经审计核减工程款3.32万元,审定投资289.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39.66万元、物资采购36.32万元、待摊投资13.66万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是:多计工程量和部分单价偏高。
二、投资绩效分析及审计评价
(一)项目建设的经济性
批复投资与审定投资相比,超投资11.23万元,超投资率为4.03%。超投资的主要原因是在工程建设中增加了建设单位管理费。
(二)项目建设的效率性
项目批复投资278.41万元,到位资金290.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4.5%。该项目大部分工程于2014年2月8日开工,2015年11月28日完工。合同约定工期60天,实际工期299天。工期控制差。
(三)项目建设的效果性
通过对3 229亩基本口粮田的建设,建设排灌沟渠和农耕道路以及配方肥的推广应用,使项目区能够做到涝能排、旱能灌,提高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引导农民科学种田、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节约农业生产投入、提高农田单产、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管理,没有实行监理制。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收支清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资金情况。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超工期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3.32万元
三、其他应该关注的问题
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90.94万元,审定投资289.64万元,项目形成资金结余1.3万元。由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资金结余应根据农户自筹比例返回农户自筹单位,由自筹单位返回农户。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通海县审计局按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3.32万元,要求建设单位予以核减。
针对存在问题,通海县审计局建议: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管理,合理控制工期,尽早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非常重视,认真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3.32万元已核减,审计建议已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