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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通海县审计局按照从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的结果,委托昆明中天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自2017年5月至10月,对通海县四街小学2011年廉租房工程(以下简称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项目经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四街小学新建廉租住房的批复》(通发改基〔2011〕41号)批准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7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60万元,省级补助12万元,不足部分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自筹;建设内容和规模为在四街小学校园内建盖砖混结构的廉租住房一幢,6层,每层4套,共计24套,总建筑面积为1 200平方米,每套建筑面积不得大于50平方米。建设期限为9个月。该项目的施工单位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于2012年9月26日开工,2013年1月28日竣工,2013年3月28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已投入使用。
该项目截止2017年8月31日,本工程到位资金155.61万元,支出155.01万元,资金余额0.6万元;应付未付款39.75万元。
项目送审投资195.51万元,经审计核减工程款0.75万元,审定投资194.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85.27万元、待摊投资9.49万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是:送审结算价中部分单价、工程量计取错误。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工程财务未独立建账,收支清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资金情况。工程款支付有控制制度,手续齐全,货币资金账实相符;但存在超工期、多计工程价款、超批复投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0.7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通海县审计局按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0.75万元,要求建设单位予以核减。
针对存在问题,通海县审计局建议:一是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管理,合理控制工期,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借款;
二是建设单位要控制好总投资,超批复投资22.77万元按相关规定办理;三是学校自筹资金部分要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非常重视,认真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0.75万元已核减,审计建议已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