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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通海县审计局按照从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的结果,委托云南平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对通海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扩建项目续建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资环〔2010〕2180号文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建城〔2011〕43号文件对通海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准,概算总投资4 018.95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3 324万元、工程间接费493.95万元、工程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等201万元。扩建项目分为三期进行实施,一期为通海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扩建工程,二期为通海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扩建项目续建工程,三期为通海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扩建项目剩余工程,目前已施工完毕但未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涉及的内容为二期续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DN400、DN600、DN800污水管3 717米,检查井122座。
续建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工程于2014年11月29日开工,2015年8月24日完工,于2015年8月25日进行了竣工验收,质量验收为合格。
该项目送审工程结算808.14万元,审定工程结算797.92万元,审计核减10.22万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价偏高、部分工程量不符合实际。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建设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实行合同制和监理制管理,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超工期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0.2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通海县审计局按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0.22万元,要求建设单位予以调整。
针对存在问题,通海县审计局建议:
一是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优化管理方案,合理控制工期;二是加强后期工程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非常重视,认真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0.22万元已核减,审计建议已被采纳。